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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单位。20021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174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农业部党组研究决定,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与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整合组建为新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将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承担的农业标准、农业质检机构考核评价管理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有关工作职责划入,进一步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业务技术支撑。20183月,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更名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根据中央编办、农业农村部批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农村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研究,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撑保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规划研究和地方优质农产品发展指导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的拟定及实施;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承担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及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培训。 

  (三)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及相关检验机构建设管理、技术培训等有关工作,承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控项目计划和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 

  (四)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管理,承办农业征信(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产地合格证明等示范创建和考评工作。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抽查抽检、农资打假、督导检查和知识产权侵权查处的有关支撑保障工作。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和申投诉调查,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会商研判,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工作。 

  (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统计工作,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八)承担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和农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评价研究,负责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络处日常工作。 

  (十)承担农业农村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