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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25     作者:     来源:
 
附件下载:  附表.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局、站、办)、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今年是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届满换证的高峰年。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今年复查换证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部中心《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精神,现就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为协助各省做好复查换证工作,部中心负责将今年到期产品的认证信息发送到各省级工作机构,请抓紧查收并核对相关信息。各省级工作机构要尽早部署安排,认真梳理到期产品认证信息,准确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精心指导企业做好复查换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规范审查,提高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复查换证审查工作,保质保量、快捷高效地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部中心拟在四川等省分期、分区域召开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座谈会,专题研讨便捷式复查换证材料组织及审查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统一认证审查尺度,全面部署今年的复查换证工作。座谈会分期计划详见《无公害农产品便捷式复查换证工作座谈会安排》(附表)。请各省级工作机构届时按要求选派人员(业务负责人1名、业务骨干12名)参会,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复查换证工作。

三、加强沟通,确保工作时效

各省级工作机构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限要求组织开展复查换证工作。为保证复查换证工作质量,提高复查换证工作时效,部中心将加强现场指导工作,加大对复查换证产品数量较多地区的服务力度。请各省级工作机构与部中心审核处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复查换证集中审查的进展情况,以便部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指导及相关工作对接。

在复查换证工作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审核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2191434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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