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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增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日期:2018-01-05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农质发〔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湖北省兽药监察所(湖北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连工业大学: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已建成98家专业性和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145家实验站,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科普解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管理工作需要,在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申报和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增补2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分别以湖北省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北省兽药监察所)、大连工业大学为依托单位,承担蜂产品、农产品加工专业领域的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预警、风险提示、科学研究等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标准制修订和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现将增补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和依托单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新增的两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农质发〔2011〕13号)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内部管理,加强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尽快确定所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管理层(包括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按规定程序以依托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核。请湖北省农业厅、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强对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法、全面开展。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赵华军、贺妍,电话:010-59192123,59193235,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李耘、张星联,电话:010-82106539、82106550。

                                                 

农质发〔2015〕10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