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有关无公害
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由各省(区、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委托和管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统一备案并对外公布。
近日,部中心对安徽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的共计6家检测机构进行了审核、备案。其中属于继续委托的检测机构有1家,新增的有5家(见附件)。对备案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以部中心文件形式予以对外公布,并在网站上公示,供有关方面查询、使用和监督。
请各省级工作机构结合产地认定工作需要,做好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到期重新考核委托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补、调整。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考核、委托、备案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检验检测处联系。联系人:白玲;电话:010-59198535;传真:010-59198536; E-mail:7622379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