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贵州省安顺村民周小刚称,半年前,他在安顺运输局一农资经营店面购买到了64吨不合格磷肥,总共花费52225元,至今未获得一分钱赔偿。
今年5月,周小刚向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经贵州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检验结论为“不符合GB20141-2006《钙镁磷肥》标准一等品技术要求,实物质量不合格。”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农资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农资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40元、罚款113344.4元的处罚。半年来,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均未谈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