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生鲜乳监管,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奶畜散户养殖监管的通知》的要求,8月23日县农科局畜牧股组织县动监所、莲城畜牧站相关人员对谷多公司那伦奶水牛养殖场(自产自销)进行检查,现场抽取鲜乳样品35ML,检测三聚氰胺、喹诺酮类、磺胺类三项指标,通过快速检测,结果全为阴性。同时,相关人员就企业主体责任、养殖各项制度落实,养殖档案记录等进行详细查看和审阅。并就检查发现问题形成3点整改巡查记录告知企业。一是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二是禁止使用和添加违禁物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三是务必做到“品种良种化,养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档案记录常态化”。通过此次例行抽检,未发现在奶牛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生鲜乳质量安全红线意识,落实企业生鲜乳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