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质量追溯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名单的通知

日期:2018-11-08 作者: 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农质发〔2014〕31号),我厅组织第三方专家对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龙湾区等5个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在浙江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5个创建单位均达到考核要求,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高度重视“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省政府民生实事,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实效。通过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培训指导,提升生产主体对追溯平台运用的应知应会能力。充分发挥并有效借助媒体力量,主动宣传报道追溯工作中的地方特色和典型做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社区、进基地、进超市等系列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