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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关于征集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

日期:2020-09-16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征集2021年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农质标函〔2020〕138号)要求,受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委托,现公开征集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领域标准项目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建议需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适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重点工作要求,且属于我站技术归口管理范围。

  (二)项目建议有前期研究基础,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以及国内外情况进行说明,修订项目还应提供标准跟踪评价材料。优先推荐已形成草案的标准项目。项目建议不得与已立项和已发布标准项目交叉,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18个月。

  (三)项目建议首席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有制修订标准经验,且承担的2019年之前下达标准项目已完成。每位首席起草人只可申报1项标准。

  二、征集重点

  (一)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标准,包括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标准;

  (二)农业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控标准,包括农田氮磷流失治理、农膜回收利用、农业环境损害管控等标准;

  (三)耕地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标准,包括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污染治理修复等标准;

  (四)生态农业标准,包括秸秆综合利用、生态农业建设等标准;

  (五)农村能源标准,包括沼气建设、生物质能源发展等标准;

  (六)农业应对气候变化标准;

  (七)行业发展亟需的其他标准。

  对于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基础通用类、强制性要求配套类标准,鼓励申报由国家标准委组织立项的强制性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具体参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9号)要求。

  三、报送要求

  项目申请人请认真填写《2021年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附件1)和《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于9月1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一并发送至我站指定邮箱。

  (一)农村能源标准

  联系人:徐文勇 董保成

  联系电话:010-59196394

  电子邮箱:kzsnyc@126.com

  (二)其他标准

  联系人:李垚奎 孙玉芳

  联系电话:010-59196354

  电子邮箱:reea5261@126.com

  附件:1. 2021年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2. 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生源生态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报书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2021年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xlsx
附件2 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生源生态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农业农村部生态总站关于征集2021年农业资源环境与农村能源生态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