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质安函[2017]104号
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你委员会《关于撤销青岛立山果蔬专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请示》收悉。鉴于青岛立山果蔬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大白菜”产品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组织开展的蔬菜监督抽查中,检出禁用农药氧乐果、甲拌磷及阿维菌素不符合GB2763-2016标准规定,且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已被撤销,依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部中心决定撤销青岛立山果蔬专业合作社的“大白菜”(证书编号WGH-13-10058)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停止其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权,并委托你办负责即刻收回其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特此函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7年11月29日
抄送:青岛立山果蔬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