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质安发[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检测质量,我中心根据《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之规定,续展、增加和取消了部分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现公布如下:
一、续展和增加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等5家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后提出续展申请,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和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检测机构提出资质申请。经续展考评和资质审查,上述7家检测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要求,我中心选定其为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任务,有效期为3年。
二、取消资质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主动提出放弃无公害农产品检测资质,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资质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申请续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之规定,取消其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地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在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功能作用,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未经部中心选定的检测机构,不得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
如有问题,请直接与部中心体系标准处联系。联系人:廖超子;联系电话(fax):010-62131995。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第一批续展、增加和取消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名单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