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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发挥潜在优势成功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
日期:200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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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是历史悠久的绿洲型灌溉农业区,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丰富的农业资源,有传统的精耕细作生产经验。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和田农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产品供给已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结束了长期吃调进粮的历史,粮食、棉花等大众农产品做到自给有余,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品种齐全,供应较丰富。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由数量满足型向质量提高型转变,食品安全质量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为了全面组织实施“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健全和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发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和田“六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2001年在全疆率先提出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开发,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2002年,地区农业局组织调研和总结基础上起草的《和田地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行》,于2003年地委行署专门下发《关于转发“和田地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地委行署要求,由地区农业局、农业科技开发中心、技术质量监督局等单位共同参加组成项目实施组,制定了《和田地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产品开发和系列标准制定推广》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任务。项目组根据和田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特点,从环境质量、生产现状、特色优势农产品结构调整、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问题进行调研,总结前几年全区农业生产经验的同时,广泛吸收国内同行对无公害农业的生产、管理经验,依据国家对无公害食品的标准要求,项目组经过几年的努力,起草了和田地区农业地方标准《无公害食品 核桃》、《无公害食品 杏》、《无公害食品 梨生产技术规程》、《无公害食品保护地 番茄》、《无公害食 黄瓜》、《无公害食品 甜瓜》、《无公害食品 西瓜》等11项地方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已给于发布,并在生产上推广应用。其中,9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上升为新疆自治区地方标准,对促进全疆无公害农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和田地区2001年起,及时组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保护办法》和“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明显提高,产品价值和效益日益提高。比如:据市场调查和基地测算,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值比一般农产品有大幅度提高,提高幅度最低达到8.33%,最高达到25%,平均达14.81%。根据和田地区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的产品效益为:2003年无公害标准认证面积为 250398亩,新增总产值6753.98万元,其中无公害甜瓜生产面积23000亩,按亩产甜瓜2000公斤,认证前出售价为2元/公斤,认证后出售价为2.5元/公斤,亩增值1000元,总增值2300万元,增值幅度达25%;无公害蔬菜生产面积54500亩,亩产量按2500公斤,认证前出售价为 1.8元/公斤,认证后出售价为2.0元/公斤,亩增值500元,总增值2725万元;无公害核桃生产面积172898亩,平均亩产量100公斤,认证前出售价为12元/公斤,认证后出售价为13元/公斤,亩增值100元,总增值 1728.98万元,增值幅度达16.7%。项目实施新增产值6753.98万元,按缩值系数0.9计,则新增效益6078.58万元,该项目的实施,给全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200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保护办法》以来,和田地区建设并通过自治区论证的无公害基地共27个(总规模147.26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0个(生产面积67.72万亩);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使用专用标志上市量为76539.8吨。与此同时,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检测、监督和管理体系, 11项地方标准中9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上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对促进全疆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开发的规范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也为和田地区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开发事业的持续发展积累了成功经验,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农业环境监测站
作者:亚库甫江•吐尔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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