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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22     作者:     来源: 监督处
 
附件下载:  附件.doc

吉林、辽宁、山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青岛等11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监管,确保获证产品质量安全,部中心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跟踪监测工作。现将《2015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请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监测程序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科学、公正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及分析报告。相关省级工作机构要做好对本地区监测工作的支持配合和业务指导,为监测工作提供便利。督促各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抽样工作,不得拒绝抽检,拒检产品按不合格对待。
    今年农业部例行监测或者省级监督抽查已检测的产品,不宜再重复抽检。在监测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联系。
    监督处:成昕;电话:010-62133119;传真:010-62191445。
  附件:2015年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监测实施方案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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