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文件
农质安发[2006]15号
关于启用新版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各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的身份证明和形象特征,经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由我中心发放使用三年多来,已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但因产品加贴标志存在标识内容单一、识别信息不全、适用产品范围较窄等缺陷,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标志权威性、加贴率和认知度的提高。为此,我中心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反映和需求,在原标志标识基础上,改进并新增了识别信息更全、适用产品范围更广的标志标识。
新版标识在标志图案下方增加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数码发短信至958878”以及“刮取数码查真伪”等字样。同时,推出了刮开式、锁扣式及捆扎带等三种不同使用类型的标识(具体样式见标识样标)。刮开式标识可以直接加贴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锁扣标识可以直接加挂在鲜活农产品(如活鸡、活鱼)上,捆扎带标识适用于需要进行捆扎的农产品(如蔬菜等)。
标志防伪查询的短信号码从2006年10月1日起,由以前的多个号码更改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和中国电信小灵通四网合一的958878统一查询号码,以方便消费者和企业查询(详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识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2006年10月1日以前申领的标识,其防伪查询方式不变,有效期至2007年9月30日。
新版标识即日起征订,2006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原标识仍可继续征订和使用。请各省级工作机构认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的获证单位征订使用标志标识;各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产品数量和种类积极征订适用类型和数量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标识。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