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注册检查员管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根据《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注册准则》,部中心决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注册检查员2011年度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确认对象
(一)2010年注册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
(二)通过2010年度确认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
(三)未通过2010年度确认处于注册暂停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
具体名单见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通知通报栏。
二、年度确认条件
(一)2010年注册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通过2010年度确认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年度确认:
1. 2011年年度内完成所注册专业认定认证文件审查4例以上;
2. 2011年年度内完成所注册专业认定认证现场检查2例以上;
3. 2011年年度内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2次以上;
4. 2011年年度内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培训班授课1次以上。
(二)未通过2010年度确认处于注册暂停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年度确认:
1. 2010年年度内完成所注册专业认定认证文件审查4例以上;
2. 2010年年度内完成所注册专业认定认证现场检查2例以上;
3. 2010年年度内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检查2次以上;
4. 2010年年度内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培训班授课1次以上。
三、年度确认程序
(一)年度确认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无公害农产品注册检查员2011年度确认申请表》(附件1),并附《培训、认定认证检查、监督检查、授课记录》(附件2)提交审查机构。
(二)审查与推荐
1. 审查
部中心工作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部中心进行审查,分中心工作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分中心进行审查,其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进行审查,以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年度确认的要求。
2. 推荐
经审查符合确认要求的,由审查机构提出推荐确认意见,并填写《无公害农产品注册检查员2011年度确认汇总表》(附件3),于11月30日前报送部中心。
(三)年度确认
部中心对各审查机构推荐的申请人进行核准,符合年度确认条件的,准予年度确认,并公布“2011年注册检查员年度确认名录”。各审查机构在被准予年度确认的申请人的“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证书”上加盖“年度确认章”,年度确认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四、年度确认材料存档
部中心工作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部中心存档,分中心工作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分中心存档,其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省级工作机构存档。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本地区、本行业的注册检查员年度确认工作。在年度确认工作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技术处联系。联系人:刘继红,电话:010-62191436。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注册检查员2011年度确认申请表
附件2. 培训、认定认证检查、监督检查、授课记录
附件3:无公害农产品注册检查员2011年度确认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