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丛书编纂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07 作者: 来源:地理标志处
农质安函[2016]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扩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影响力,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将编纂出版《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丛书。该丛书已获得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为公益性出版项目,将收录2008年至2015年农业部登记的全部农产品地理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地域保护范围、生产特点、品质特色、人文历史等四个部分,相关内容原则从申报材料中提炼。丛书分中文版和英文版两个版本,计划于2016年11月正式出版。为配合做好丛书的编纂工作,现请各省级工作机构提供相关图片及人文历史资料,有关要求如下:
一、图片要求
(一)产品范围
截至2015年底所有已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二)每个产品图片内容及数量要求
1、产品图片1~2张:可以是产品的特写图,也可以是产品处于种植或养殖状态的图片(如挂在树上的果实)。
2、产地环境图片1张:如生产环境、产地自然环境等。
3、生产过程图片1~2张:种植或养殖典型场景;初加工产品可提供加工场景图片。
4、加工成品图片1张:仅针对初加工产品。对于经过加工后外观形态、色泽变化较大的产品,应提供加工成品图片,重点展示产品形态,而非包装物。避免使用有明显商标、生产厂家字样等内容的图片。
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供若干备选图片,以备排版需要使用。
(三)图片质量要求
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构图完整美观。原则上为分辨率300DPI以上的JPG格式电子文件照片(尽量选择单反相机拍摄的图片)。
二、人文历史资料要求
(一)产品范围
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文本中未包含人文历史情况的产品(即采用2010年新版技术规范编写指南的产品)。产品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已有人文历史情况的,也可整理、提炼后一并提供,便于编辑参考。
(二)内容及字数要求
相关内容应突出重点,信息客观、真实、准确,用语规范。每个产品人文历史描述字数控制在300个字以内。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省级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本次编写工作,认真组织提供相关素材资料,并配合做好后续核实确认工作。丛书最终出版时,将根据工作情况,收录相关人员作为丛书编写人员。
(二)请各省级工作机构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产品图片和人文历史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19477655@qq.com,并与出版社电话确认。对于需要重新拍摄照片,不能及时提供的,请说明照片内容与提交时间,以便编写书稿时预留版面。
(三)请各省级工作机构在提交电子版时建一个压缩包,注明省份,压缩包中每个产品建一个文件夹,并注明产品名称和登记证书编号,以方便查找,避免混淆。
(四)有关业务工作事宜,请与部中心地理标志处联系。联系人:黄玉萍;联系电话:010-62196098。具体图片、文本内容等相关事宜,请与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联系。联系人:史咏竹;联系电话:010-82105169;传真:010-82106626;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10008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