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4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质标函〔2021〕131号)(附件1)要求,现开展GB 2763-2021标准实施情况跟踪评估,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填写《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跟踪评估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1年11月1日之前反馈至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廖先骏;
联系电话:010-59194078;
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1.关于做好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
2.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跟踪评估意见反馈表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跟踪评估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