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质安发[20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有关检测机构: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3家资质委托已到期检测机构的续展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续展条件和要求,同意续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获得续展委托的检测机构与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
续展委托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为三年,相关检测机构应当尽快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委托续展协议》(附件2),协议文本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aqsc.gov.cn)下载。请各续展检测机构将有效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于2014年3月14日前邮寄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理标志处。联系人:陈思;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311室;邮编:100081。
附件: 1.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委托续展名单
2.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委托续展协议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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