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
评价鉴定规范制定任务牵头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6-04-28 作者: 来源:优质农产品发展处
农质安(优)〔2026〕6号
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试验站)、相关科研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促进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领域(2024-2028年)》有关“实现名特优新农产品分等分级、真伪鉴别与溯源”的重点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标准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部农安中心”)现公开征集2026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制定任务(简称“任务”)牵头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任务内容
聚焦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茶叶、畜禽、水产、中药材及其他品类九大领域,围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特征挖掘、评价原则统一、检测方法规范、指标阈值明确等核心问题,征集任务牵头单位,力争形成一批科学性强、应用性广、符合国情的技术规范,支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分等分级、真伪鉴别与溯源体系建设。
(二)预期目标
1.科学性。建立基于研究数据和检测能力的营养品质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价方法合法、公平、有效。
2.应用性。形成可指导抽样、检验、判定的标准化流程,为生产端和消费端提供技术依据。
3.创新性。突破传统评价模式,推动快速检测、无损鉴别等新技术应用。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经部农安中心确认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试验站)或相关科研院校,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制定相关鉴定规范所需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历史检测数据积累。
2.可为制定相关鉴定规范提供必要的研究应用基础条件、数据支撑、经费人员保障,具备推动规范实施宣贯等方面能力。
3.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任务负责人须为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熟悉标准制定流程,能够组织稳定的团队按时完成规范编制任务。
(三)相关技术内容应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和实践应用,成熟度高、可行性强,并确保不与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冲突。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申请单位填写《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制定任务申请表》(附件1),于2026年5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邮寄至部农安中心优质农产品发展处,同时将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择优确定。部农安中心依据任务科学性、可行性和应用价值择优确定任务承担单位,纳入2026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制定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经费补贴。
(三)进度管理。申请单位须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规范送审稿;部农安中心将开展过程督导和验收评审,对未达标任务终止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剑韬、谢璇
电 话:010-59198523,8522
邮 箱:caqsmtyx@163.com
传 真:010-5919852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411室
邮 编:100020
附件: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制定任务申请表
2.拟制定规范类别清单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规范制定任务申请表.docx
附件2.拟制定规范类别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