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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12 作者: 来源:山东省农业厅


鲁农质监字〔201847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为解决2018年首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中发现的问题,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加验证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凡通过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且CATL证书在有效期内,2018年首次能力验证存在不满意结果或未参加首次能力验证的机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二、认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管理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农业厅将成立能力验证专家组,对能力验证方案、结果报告等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

  三、不断强化结果应用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考核机关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考核机关视情况注销其《考核合格证书》;两次能力验证不通过的机构,视为检测工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由考核机关责令其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考核机关注销其《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也将作为增补2018年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承检机构备选库的重要依据。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联系人:刘文娟,电话:0531-67866091。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省农科院质标所,联系人:董崭,电话:0531-66659267

  附件:2018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867

2018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