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20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2-27 作者: 来源: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西宁、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高质量推进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加快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步伐,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总体思路》(青政〔2019〕26号)精神,2020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试点面积扩大到300万亩。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青海省2020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紧落实目标任务、配套资金、技术服务、保障措施等,确保在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实效。
青海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8日
青海省2020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方案
2019年,全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高起点谋划、高层次推进、高效率实施,实现了良好开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优两高”战略,高质量推进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加快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步伐。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总体思路》(青政〔2019〕26号)文件精神,202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面积扩大到300万亩,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促进农畜产品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以绿色发展、质量兴农为导向,围绕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走优质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确保农民增收,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全省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2020年在全省8个市(州)29个县(市、区、行委)及7个国有农牧场的青稞、小麦、马铃薯、蚕豆、藜麦、油菜、蔬菜、枸杞、中药材等9种作物上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实施面积300万亩。其中,在黄南、玉树、果洛整州推进,在湟源县、平安区、贵德县、省三江集团公司所属国有农牧场整县(场)推进,其他县(市、区)有选择的整乡(镇)、整村(或几个村连片)、整作物连片集中推进。全省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分别较行动实施前减少40%和30%以上,试点地块农作物实现绿色防控和农业保险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力推进,努力实现“三个覆盖”、“两个确保”。一是实现有机肥替代化肥全覆盖。各地要集中连片、整体实施,300万亩有机肥替代化肥全覆盖,辐射带动其他地区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年内全省化肥使用量较行动实施前减少40%以上。二是实现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各地要全面推广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落实农艺措施、物理防控及生物农药防控替代化学农药防控,辐射带动全省化学农药使用量较行动实施前减少30%以上。三是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将“两减”行动造成的农作物产量损失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内容,保障农户的种植收入不减少。四是确保有机肥资源利用到位。支持有实力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充分利用本省丰富的畜禽粪污资源,推动畜禽粪污废弃物肥料化利用,提升加工转化能力。五是确保农产品品质提升到位。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基地、有机产品基地、知名品牌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使农产品更加符合绿色、有机行业标准,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三、实施地点及规模
2020年,在西宁、海东、海北、海南、海西、黄南、玉树、果洛8个市(州)29个县(市、区、行委)及7个国有农牧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及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300万亩。其中:西宁市63万亩,占21%;海东市105万亩,占35%;海北州10.8万亩,占3.6%;海南州35.4万亩,占11.8%;海西州38.8万亩,占12.93%;黄南州19.1万亩,占6.37%;果洛州0.6万亩,占0.2%;玉树州17.3万亩,占5.77%;省三江集团公司10万亩,占3.33%。选择在黄南、玉树、果洛整州推进,在湟源县、平安区、贵德县、省三江集团公司所属国有农牧场整县(场)推进,覆盖面积97.6万亩,占32.5%。其他县(市、区)有选择的整乡(镇)、整村(或几个村连片)、整作物连片集中推进。选择9种农作物开展试点,其中小麦40.5万亩,青稞65万亩,蚕豆9万亩,马铃薯66万亩,藜麦1.5万亩,油菜80万亩,蔬菜10万亩,枸杞23万亩,中药材5万亩。
四、主要技术模式
(一)有机肥替代技术模式
1、“有机肥+有机叶面肥”模式。结合当地实际,采用“有机肥+有机叶面肥”模式,有机肥包括“商品有机肥和农家肥。
2、“有机肥+轮作倒茬”模式。东部农业区、农牧交错地带在粮油作物上开展“有机肥+轮作倒茬”模式。主要通过“麦类-豆类、麦类-油菜、麦类-马铃薯”等轮作模式,配以增施有机肥。
3、“有机肥+有机叶面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在蔬菜、枸杞等高附加值作物上,采用“有机肥+有机叶面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包括“商品有机肥+有机叶面肥+水肥一体化”或“农家肥+有机叶面肥+水肥一体化”两种模式。
各地农作物有机肥用量应结合试点地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依据去年试验试点结果,提倡大量积攒施用农家肥的同时,建议各类作物有机肥亩施用量如下:粮油作物商品有机肥用量300-500公斤,在作物需肥关键时期喷施有机叶面肥1-2次;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商品有机肥用量分别为1500公斤和800公斤,在蔬菜需肥关键时期喷施有机叶面肥3-4次;枸杞商品有机肥用量700-900公斤,中药材商品有机肥用量500-700公斤,在作物需肥关键时期喷施有机叶面肥2-3次。另外,各地在蔬菜和枸杞等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上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
(二)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落实“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信息。聚焦控药减害,以轮作倒茬、土壤深翻、整地晒田、间作套作、种植抗耐病虫品种、清除田间残体等农业防控措施为基础,大力推广有益生物及其代谢产物为主的苦参碱、鱼藤酮、藜芦碱等植物源农药和BT、苏云金芽孢杆菌、绿僵菌、白僵菌等微生物农药,杀虫灯、色板、性诱剂、食诱剂等物理防治方法以及生态调控措施。当农作物有害生物达到防治经济阈值时,及时启动有害生物防控预案,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进行综合防控。在小麦、油菜、马铃薯、蔬菜等不同作物上集成应用农业防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控、生态调控和科学用药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如:油菜种植区以“黄、蓝板+杀虫灯+性诱”为主,蔬菜产区以“杀虫灯+黄、蓝板+生物农药”为主,枸杞产区以“生物农药+色板”为主,有效控制病虫危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总投资16.12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资金5.6亿元;地方配套3.925亿元;群众自筹6.6亿元。
1、省级财政补贴资金5.6亿元,主要用于:
---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资金3.3亿元,在小麦、青稞、蚕豆、油菜、马铃薯、藜麦、蔬菜、枸杞、中药材等9种作物上实施面积300万亩,每亩补贴有机肥100公斤,即补贴资金110元。
---粮油作物轮作倒茬补贴资金0.75亿元,在东部农业区、农牧交错地带、县(场)粮油作物上实施“轮作倒茬”面积50万亩,每亩补贴150元。
---蔬菜水肥一体化补贴资金0.2亿元,在蔬菜上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10万亩,每亩补贴200元。
---绿色防控技术推广补贴资金0.96亿元,在主要作物上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300万亩,每亩补贴32元。
---农作物农业保险补贴资金0.39亿元,在小麦、青稞、蚕豆、马铃薯、藜麦、油菜、蔬菜、枸杞、中药材等9种作物上开展农业保险面积300万亩。
2、市(州)县地方配套3.925亿元,主要用于有机肥和有机叶面肥补贴。其中市州级配套资金1.65亿元,主要用于每亩50公斤的有机肥补贴;县级配套资金2.275亿元,主要用于每亩50公斤的有机肥和25元的有机叶面肥补贴。
各地要坚持“谁的积极性高支持谁”的原则,根据耕地土壤肥力、作物需肥规律、目标产量等因素,明确不同区域、地块、品种补贴标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3、群众自筹资金6.6亿元,主要用于300万亩商品有机肥省、市(州)、县补贴不足部分的购置,每亩自筹资金为220元。采取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自家积攒有机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户,自行解决;二是无经济能力、需要贷款的农户,由省农牧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融部门发放贷款解决。
六、风险防控措施
(一)建立突发重大病虫草害防控预案。一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作物重大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病虫草害预警信息,指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科学有效防控。一旦发现或发生迁飞性虫害、爆发性病害时,及时调查确定发生的范围、作物及危害程度,第一时间制定应急防治措施。二是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开展统一应急防治,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防控。要划定区域,施用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及时控制病虫危害,减轻病虫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是加快推进试点农作物保险,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过程中农作物减产损失达到赔偿标准时,由保险公司按保险责任给予赔付,确保农民减产不减收。
(二)建立防范农产品市场风险预案。一是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区域种植结构,搞好优质农产品合理布局,建设优质、专用商品生产基地,引导和促进农产品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路子。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优质农产品产销合同,协商确定价格,加强优质农产品产销衔接,防止优质农产品出现“卖难”。三是开展有机肥及农产品质量监测,由省农业农村厅、质量监督局、供销联社联合对企业生产的有机肥进行不定期抽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对省内有机肥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从有机肥生产、出厂、供应、试验等各个环节做好跟踪抽查,对有机肥和所生产的农产品进行取样,及时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确保有机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宣传力度,加快构建绿色有机农产品流通体系,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打造“青”字品牌,实行优质优价的好处,增强广大农民的质量意识,提高种植特色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是部省共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推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的职责,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农业农村厅要发挥抓总的职责,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供销联社、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青海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齐抓共管。市(州)县(市、区、场)要充分发挥农行、信用社、农担公司等金融部门的融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抓紧细化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部门分工、时间节点、招投标办法等要求,实行项目进展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要发挥技术指导服务的职能,分区域、分作物开展“双减”试验,为示范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质量监管。各地要充分调动和鼓励农民广辟肥源,按照《青海省有机肥核查抽检方案》积攒农家肥。加强有机肥生产企业质量监管,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特别注重对有机肥生产过程的监管,建立有机肥质量追溯制度,对有机肥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样和检测,确保有机肥质量。对有机肥企业,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质检、供销部门从产品销售、产品质量、技术服务、企业信用、生产和供货能力等方面进行现场抽查备案,做好全面绩效评估,建立奖惩制度,确保有机肥质量和供应,确保不误农事,坚决防止哄抬有机肥价格。对产品质量以及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进行严厉处罚。
(三)大力宣传培训,强化技术支撑。一要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建立正向引导机制,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动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加强技术指导。印发《“两减”技术要点》和督促各级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指导组,实行联点包片责任制,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尽快突破技术难关,分区域、分作物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易操作的“两减”技术模式。三要加强试验研究。按照《“两减”行动田间试验技术指导方案》,选择在川、浅、脑不同生态类型区,在9种试点作物上安排不同的有机肥替代、有机肥梯度、有机叶面肥、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试验,进一步进行验证和优化,获取第一手实验数据,集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为更大范围、更大面积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检查指导,规范项目管理。要充分发挥省、市(州)、县“两减”督导组的作用,在主要农时季节深入生产一线,加强检查指导服务,解决存在问题,把农民满意度、技术普及率和到田率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及时掌握行动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效果评价等情况,实现提质增效。创新筹资理念,进行多元筹资,以省级财政资金为引导,推进多方融资。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建立规范的资金监管和约束机制,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方案、协议、总结等文档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立案。
(五)提升品质质量,积极打造品牌。各地要建立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在从种到收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的方式,由合作社或公司牵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统一订单,实现规模化生产,鼓励生产销售绿色有机农产品,集中打造一批区域共用品牌,特别是要发挥龙头企业作用,集中力量打造出一些全国叫得响的“青”字品牌,畅通有机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优质优价,提升种植效益,提高广大群众实施“两减”行动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