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地方快讯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4-18 作者: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辽宁省农业服务发展中心(种业发展服务中心、绿色农业技术中心、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为贯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农办质〔201914号)要求,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9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化肥、种子、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产品,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增强依法维权意识,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宣传周活动自即日起至6月下旬,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一周作为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放心农资促提质增效   质量兴农惠万村千乡 

  三、活动目的 

  围绕主题,促进优质放心农资产品产销,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及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传授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推广农资安全使用规范和绿色防控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及其部署,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基层农业部门在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人员流量大的地方,采取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农资打假工作。 

  (二)认真组织现场指导。积极组织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执法监管等单位的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活动,深入乡村指导农民科学规范使用农资和绿色防控技术,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建立生产记录。组织相关农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和技术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乡村,现场提供方便快捷的农资质量鉴定服务。 

  (三)拓宽放心农资主渠道。要借助宣传周活动,继续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连锁经营店”建设,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社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四)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要会同公安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2018年各级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会同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活动,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保障春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精心策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过程中要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农资生产企业直销直供降低农资购买成本,组织专家深入贫困地区开展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发挥优质农资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 

  (三)各单位要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创新工作方法,杜绝形式主义,切实为农民做好指导服务。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请于7月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查处案件、农资销毁)等活动的图片至少15张和5分钟的执法活动视频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