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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11 作者: 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各市农委:

  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的通知》(晋农办菜发〔201833号)要求,经市、县推荐,省厅评选、审核,现确定阳高县花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60个合作社(公司)为我省2018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见附件1)。为了切实做好升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意义

  标准化生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开展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进一步发挥蔬菜标准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省蔬菜标准化生产水平,对推动我省蔬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蔬菜产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增加绿色优质的蔬菜产品供给,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农委收文后要及时将文件转发各县和各创建单位。各市、县蔬菜生产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确保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措施。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的通知》(晋农办菜发〔201833号)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

  (三)规范管理制度。各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管理、产品检测、产品准出、产品质量追溯等5项制度,并按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标牌(见附件2)样式要求,在园区醒目位置树立创建标牌。

  三、补助环节

  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财〔20182号)要求,列有蔬菜标准园创建补助资金的县,补助资金可用于以下环节:

  (一)标准化管理。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印制统一的生产档案;购置农药残留速测仪;统一产品包装和标识。

  (二)生产资料配置。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滴(喷)灌、生物农药、有机肥、生物菌肥等物品。

  (三)基础设施完善。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

  (四)新技术推广。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牧业生产2018年优良品种和集成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晋农科发〔201715号)、《关于做好全省蔬菜“三新”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晋农蔬菜发〔201713号)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设施蔬菜连作障碍防控集成技术的内容开展蔬菜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

  四、考核办法

  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实行动态管理,省农业厅将以省级标准园的创建内容为评价标准对各创建单位的创建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创建资格。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凡一年内两次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创建单位,将被取消创建资格。

  附件:1.201860个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名单

  2.山西省蔬菜标准园(创建)标牌(样式)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76日  

1.2018年60个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名单.xls
2.山西省蔬菜标准园(创建)标牌(样式).doc